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年文艺工作者强化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使命意识与责任担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以高质量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实际需要,中国美术家协会决定实施“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项目——雕塑与公共艺术100”项目。该项目旨在发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组织优势与专业优势,选拔和培育一批青年雕塑与公共艺术创作人才,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一批高水准的雕塑与公共艺术作品,助力城市文化建设,同时为我国雕塑与公共艺术事业的发展培养新生力量。
现将本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中国美术家协会雕塑艺委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公共艺术艺委会、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北京宋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培养模式与时间
本项目采用集中创作指导与分散创作指导相结合的导师制形式展开创作实践教学,面向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艺术建设实际场景需求,探索“新时代雕塑与公共艺术创作”“雕塑、公共艺术的在地性与公共性”“材料语言的当代转化”等课题。包括集中授课、考察调研、集体研讨、创作实践、成果验收与展示等环节。项目为期1年。
三、招收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面向全国从事雕塑或公共艺术创作的优秀青年专业人才招生,采取推荐与自荐两种申报方式,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一)推荐报名
1.两名相关专业方向的院校教授、专业美术机构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
2.相关专业艺委会、机构、院校书面推荐;
3.项目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全国美展、全国青年美展、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等重要专业展览入选(获奖)作者中遴选候选人并进行书面推荐;
4.省级文联或美协单位书面推荐。
以上4条需满足其中1条。
(二)自荐申报
1.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的从业人员;在高校或科研机构就读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或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的青年教师;
2.具有一定雕塑或公共艺术创作实践成果;
3.有国家级、省级相关展览参展、获奖经历。
以上3条需满足其中2条。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将表格与图片资料合并为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ds_ggys100@126.com ),邮件标题为“雕塑与公共艺术100+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巍13301109551,李东18811353532)
网上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中国美术家协会“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项目——雕塑与公共艺术100项目”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作品资料(包括代表作品照片与作品介绍,数量不少于10件,作品需体现一定的持续研究性),要求:高清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图像大小5-10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材料-尺寸-创作年代”。
4.其他可证明专业水平的成果,包括项目、课题、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
五、申报审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雕塑与公共艺术100”专家指导委员会,由专委会根据推荐与自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中遴选确定培养对象,按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培训计划。
六、知识产权及相关说明
(一)参加项目的学员应拥有所设计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它合法权益。如因著作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活动组织方为该作者及作品投入的一切相关费用。
(二)主办单位对项目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三)此项目针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艺术建设的实际需求而开展,学员基于项目具体点位所创作的相关作品及方案,应由主办单位或相关点位的建设单位优先使用。在活动后续推动优秀作品落地建设的过程中,如作品得到组委会及相关部门认可,进行落地放大制作,相关流程及费用由建设方与作者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订立协议。
(四)在活动后续推动优秀作品落地建设的过程中,如作品不能在北京城市副中心相关点位落地放大制作,作者有权在其它场景使用或放大该作品。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本项目的学员,经由评审确定培养对象,参加项目培训。未入围者不再退还申报材料。
(二)参加本项目并能够圆满完成研修课程和结业创作的学员,颁发中国美术家协会“青年伙伴计划”“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项目——雕塑与公共艺术100”结业证书,未通过结业评定的不予颁发证书。
(三)入围本项目培训并通过验收给予结业的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学员,具有申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3分),相关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四)主办方将于2026年下半年组织举办“雕塑与公共艺术100”成果展。
(五)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作品画册或图录,每位作者均可获赠1本。
(六)凡申报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项目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青年伙伴计划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项目雕塑与公共艺术100申报推荐表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5年8月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邮政邮编:43007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66号
发表时间:2025-08-22 来源:中美协 作者: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年文艺工作者强化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使命意识与责任担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以高质量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实际需要,中国美术家协会决定实施“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项目——雕塑与公共艺术100”项目。该项目旨在发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组织优势与专业优势,选拔和培育一批青年雕塑与公共艺术创作人才,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一批高水准的雕塑与公共艺术作品,助力城市文化建设,同时为我国雕塑与公共艺术事业的发展培养新生力量。
现将本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中国美术家协会雕塑艺委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公共艺术艺委会、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北京宋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培养模式与时间
本项目采用集中创作指导与分散创作指导相结合的导师制形式展开创作实践教学,面向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艺术建设实际场景需求,探索“新时代雕塑与公共艺术创作”“雕塑、公共艺术的在地性与公共性”“材料语言的当代转化”等课题。包括集中授课、考察调研、集体研讨、创作实践、成果验收与展示等环节。项目为期1年。
三、招收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面向全国从事雕塑或公共艺术创作的优秀青年专业人才招生,采取推荐与自荐两种申报方式,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一)推荐报名
1.两名相关专业方向的院校教授、专业美术机构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
2.相关专业艺委会、机构、院校书面推荐;
3.项目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全国美展、全国青年美展、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等重要专业展览入选(获奖)作者中遴选候选人并进行书面推荐;
4.省级文联或美协单位书面推荐。
以上4条需满足其中1条。
(二)自荐申报
1.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的从业人员;在高校或科研机构就读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或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的青年教师;
2.具有一定雕塑或公共艺术创作实践成果;
3.有国家级、省级相关展览参展、获奖经历。
以上3条需满足其中2条。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将表格与图片资料合并为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ds_ggys100@126.com ),邮件标题为“雕塑与公共艺术100+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巍13301109551,李东18811353532)
网上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中国美术家协会“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项目——雕塑与公共艺术100项目”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作品资料(包括代表作品照片与作品介绍,数量不少于10件,作品需体现一定的持续研究性),要求:高清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图像大小5-10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材料-尺寸-创作年代”。
4.其他可证明专业水平的成果,包括项目、课题、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
五、申报审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雕塑与公共艺术100”专家指导委员会,由专委会根据推荐与自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中遴选确定培养对象,按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培训计划。
六、知识产权及相关说明
(一)参加项目的学员应拥有所设计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它合法权益。如因著作权属问题发生纠纷,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活动组织方为该作者及作品投入的一切相关费用。
(二)主办单位对项目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三)此项目针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艺术建设的实际需求而开展,学员基于项目具体点位所创作的相关作品及方案,应由主办单位或相关点位的建设单位优先使用。在活动后续推动优秀作品落地建设的过程中,如作品得到组委会及相关部门认可,进行落地放大制作,相关流程及费用由建设方与作者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订立协议。
(四)在活动后续推动优秀作品落地建设的过程中,如作品不能在北京城市副中心相关点位落地放大制作,作者有权在其它场景使用或放大该作品。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本项目的学员,经由评审确定培养对象,参加项目培训。未入围者不再退还申报材料。
(二)参加本项目并能够圆满完成研修课程和结业创作的学员,颁发中国美术家协会“青年伙伴计划”“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项目——雕塑与公共艺术100”结业证书,未通过结业评定的不予颁发证书。
(三)入围本项目培训并通过验收给予结业的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学员,具有申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3分),相关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四)主办方将于2026年下半年组织举办“雕塑与公共艺术100”成果展。
(五)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作品画册或图录,每位作者均可获赠1本。
(六)凡申报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项目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青年伙伴计划新时代青年美术人才培养项目雕塑与公共艺术100申报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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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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